项目投资协议书

时间:2024-06-21 15:46:07
项目投资协议书(通用6篇)

项目投资协议书(通用6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书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投资协议书(通用6篇),欢迎大家分享。

  项目投资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为加快密山的建设,促进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洽谈,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在密山市投资项目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企业名称与建设地点:______乙方拟建项目的企业名称暂定为,根据密山市城市规划,双方原则上议定项目公司的建设地点。甲方保证该地块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二、建设规模与内容:该项目为项目,分期工程实施:一期工程兴建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二期工程等配套设施,二期工程生产规模为。

三、投资额度:该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一期工程拟投资元人民币,二期拟投资______元人民币。

四、建设期限。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期约为一年,从项目公司取得一期项目开工建设行政许可之日起计算,在上述条件均已实现的情况下,计划一期工程建设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期工程建设期从项目公司取得二期项目开工建设行政许可之日起计算,在上述条件均已实现的情况下,计划二期建设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用地性质与规模:该项目用地性质为用地,使用期限年。根据《土地管理法》和乙方建设规模的要求,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要求提供项目用地平方米,其中,一期平方米(简称“一期项目用地”);二期万平方米(简称“二期项目用地”),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分两期取得。

六、供地方式与价格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将项目用地按照净地方式出让,项目所需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迅等配套设施接到乙方项目规划红线边缘,乙方通过招、拍、挂程序进行摘牌(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

2、项目用地最终出让价格通过招拍挂确定,乙方拟建项目依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土地出让相关手续,交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和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七、优惠政策与支持措施

该项目除享受密山市现行的优惠政策外,享受下列政策:

1、除市本级行政事业收费按照密山现行的优惠政策予以相应减、免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上级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限额收取。

2、甲方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全力协助项目公司完成项目审批、立项工作。

3、甲方协调有关部门为项目公司争取优惠政策。

4、甲方协调本地区服务。

5、甲方有关职能部门协助项目公司申办企业产品所需的QS认证、绿色食品标识认证。

6、甲方考虑给予项目公司负责人政治上的相关待遇。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立即启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转用报批等工作,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力争在年月末之前办结土地转用征收手续。

2、甲方承诺在乙方项目开工之前,建设期的临时用电用水,由甲方协调相关部门在已有接口就近接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期项目竣工之前所需的供水、排水、供电、道路、通讯等配套设施接至项目公司用地红线边缘。

3、甲方支持项目公司享受国家、省现行有关投资及产业优惠政策;甲方要确保给项目公司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并监督各部门具体实施。

4、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公司证照及项目审批、建设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建成达产。

5、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项目的建设进行监管并监督乙方如实、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

(二)乙方

1、乙方应在日内在密山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的项目公司。税务登记等手续必须落户在密山境内,税源留在当地。

2、乙方或项目公司必须在土地部门规定的招拍挂期限内及时参与报名,未参与报名的则视为乙方违约。

3、乙方项目公司取得建设项目批准书和开工建设所有行政许可后的10内开工建设,不改变项目用地的用途和性质。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保证资金按时到位,按时开工建设。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公司转让第三人。

5、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的日内,先将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先期垫付的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和农民安置补偿费用,其他费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按现有政策规定及时缴纳。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如实、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事项。

九、违约责任

1、项目公司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项目公司在建设项目批准书和开工建设所有行政许可后,因项目公司自身的责任未按期开工建设,甲方给予项目公司60天宽限期,如到期仍不能开工建设,可视情节每日按不超过该项目用地出让金的0。5‰的标准收取乙方违约金;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工三年内未完工视为项目搁浅,乙方以放弃项目土地和未完工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益作为对甲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甲方有权收回项目公司土地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处置或对外招商。

3、如因甲方责任致使其未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和时间向乙方或项目公司提供项目土地,影响了乙方的投资和建设的,乙方同意给甲方60天宽限期,否则每超期1天应按乙方此前缴纳所有费用的0。5‰收取违约金。

4、甲方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如实履行承诺。

5、乙方或项目公司未在规定的招拍挂期限内及时参与报名,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费用不予退还。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鸡西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协议作为乙方办理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乙方可凭协议书向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公司注册、登记、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等手续。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日期:

  项目投资协议书2

服务单位: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此处隐藏4253个字……确认后计入项目公司成本,并计入各方投资额度。

第六条项目的融资

除合作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合作各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出资到位外,在办理了合作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前提下,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的出资,应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融资,不足部分再由合作各方按股权比例进行追加出资。

第七条利润分配原则和具体分配方式

双方按照各自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享项目的收益和承担项目的损失。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施工完毕后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扣减全部成本开支后平等分配的原则分配利润。

2、本项目所有建设成本由双方将投资款存入指定账户后从中予以开支。未经财务记账的开支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3、本项目的利润按照从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中扣减整个项目成本支出后予以确定。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以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并最终经发包方确认的工程造价竣工结算手续为准。

4、本项目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程施工材料费及运输装卸费;

(2)施工人员的工资报酬、伙食费、工伤事故补偿金;

(3)机械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费(含乙方自行提供机械设备);

(4)行政审批手续费;

(5)挂靠管理费;

(6)辅助人员工资(会计、出纳、后勤人员的工资);

(7)施工所需水电费;

(8)违章施工及其他违规行为所缴纳的罚款、罚金;

(9)因工程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返工费用;

(10)招待费;

(11)项目结束后的财务审计费。

5、本项目的成本开支以项目结束后的财务审计结论为准。经审计后不应纳入成本开支的费用,由经办人自行承担,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第八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XX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方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

第九条各方权利和义务

各方权利:

1、合作项目经营活动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根据各方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约定行使表决权。

2、各方享有合作项目利益的分配权、监督权。

3、各方分配合作项目利益和合作项目经营积累的财产应按各方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各方有退出合作项目的权利。

4、合作各方的权利具体以项目公司的章程为准。

各方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出资、融资,以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行。

2、按股份比例分担合作项目经营损失。

3、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XX日天内办理完项目公司成立的相关手续,乙丙双方协助配合。

4、甲方应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X日内完成上述审批工作。

第十条股份的转让

1、允许各方相互转让其在本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财产份额。

2、如向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或份额,应经其他各合作方的一致同意。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一方转让股权或份额的,经其他各合作方一致同意并修改项目公司章程后即可成为项目公司股东。该第三人作为新股东依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项目公司终止与清算

项目公司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全体合作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项目被依法撤销。

3、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终止项目的情形。

4、项目公司清算。

5、项目公司终止后全体股东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6、清算人由全体股东担任或经全体股东过半数自项目公司终止后XX日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XX日内未能确定清算人的,公司股东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7、项目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因合作项目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项目建设所欠税款;合作项目债务;返还合作各方的出资。

第十二条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外合同的签订

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因工程建设需要而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均需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任何乙方需提前单独签订的,可于签订后五日内交由对方签字认可。否则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价款或违约金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已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2、所有对外签订合同,具体经办人影响财务提供原件存档备查,作为项目结束后财务审计之依据。若经办人未向财务提供原件或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则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价款或违约金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已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3、合同签订过程中,因经办人之明显过失造成合同违约而支付违约金的,该违约金不得计入成本支出,由经办人自行承担,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各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条款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

2、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3、合作一方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4、合作一方未经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股份或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方不愿意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方,可按退出合作项目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合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应当对因此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而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X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XXX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协议经XXX后生效。

2、经协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并经全体合作方签章后生效。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3、本协议壹式X份,甲、乙、丙三方各执X份,X执X份,送登记机关存档X份。

甲方(签章):

代表:

时间:20XX年X月X日

乙方(签章):

代表:

时间:20XX年X月X日

丙方(签章):

代表:

时间: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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